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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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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分析:

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: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(1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(2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(3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(4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(5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(6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、身份不明的;(7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六十一条 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、身份不明的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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